近日,菏澤市民周先生在裝修新房時選擇了一家裝修公司包工包料,雙方簽訂了裝修合同,約定房屋裝修事宜。然而,周先生在事后發現,用于廚房、衛生間的吊頂材料并不是合同中約定的品牌,認為自己被騙。該裝修公司承認吊頂材料為高仿,愿意免費拆除并更換新產品。但周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包工包料裝修新房 吊頂材料是“李鬼” 去年12月份,周先生剛購得新房屋便接到多家裝修公司打來電話,詢問是否需要裝修。“其中,旭尚裝修公司就打來了多次。”為了盡快入住新房,周先生最終選擇了該裝修公司,并簽訂了裝修合同,約定裝修價格、材料、工期等相關事宜。 周先生稱,由于工作性質原因,他常在外出差,很少有時間回來,所以就選擇由對方包工包料,包括地面、墻面、吊頂等。“按照合同規定,工程期限為90天,理應今年3月25日到期。”周先生說,然而,旭尚裝修公司直到今年5月份才完工。 后來,一次偶然的機會,周先生一個熟悉商標的朋友過來查看其裝修的新房時,發現衛生間、廚房所使用的吊頂材料,與簽訂的裝修合同中規定的吊頂材料為方太牌有出入。“我朋友說,據他所知,方太并不生產吊頂材料。”隨后,周先生通過咨詢方太集團客服電話確認方太只生產廚房電器、櫥柜,吊頂材料并不在其產品范圍之內。 隨后,周先生找到旭尚裝修公司尋要說法。“對方解釋稱,他們裝修所使用方太吊頂材料與市面上公認的方太不是一家。但質量可以保證。”周先生稱,后來,裝修公司愿意為其拆除吊頂,更換新產品。對此,周先生不能接受。 裝修公司:吊頂材料實為高仿 愿意免費拆除更換 20日上午,記者來到周先生家中,在其廚房、衛生間看到了裝修公司為其安裝的吊頂,上面并沒有明顯的品牌標識。“我也不知道這吊頂材料是什么牌子,但一定不是方太。”然而,記者從周先生提供的他與旭尚裝修公簽訂的裝修事宜約定書上看到,房屋的廚房、衛生間吊頂材料名稱為鋁扣板,品牌為方太。 為了解方太是否生產吊頂材料,記者撥打了方太客服電話。工作人員介紹,方太集團主營廚房電器、櫥柜,吊頂材料并不在其產品范圍之內。她還表示,目前,方太只在菏澤設有一家代理商。記者又聯系到方太設在菏澤的代理商,對方稱,他們只銷售煙機灶廚,并沒有吊頂材料。 隨后,記者電話聯系到旭尚裝修公司馬姓負責人。據其介紹,公司在接到周先生反映后,便第一時間聯系到材料供應商,并立即查看其是否具有方太授權證明,才得知該供應商的材料造假,便下架了該供應商的所有貨品。 “我們承認給周先生使用的吊頂材料為高仿,但質量可以保證。”馬姓負責人稱,公司愿意免費為周先生拆除所安裝的吊頂,并更換新產品,但周先生不同意。 消協部門:可向消協申請調解 或向執法部門舉報 記者采訪了菏澤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牛建峰,他表示由于雙方事前簽過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吊頂材料的品牌,而裝修公司卻使用了其他品牌的吊頂材料,則屬違約。“如果該裝修公司明知材料為假的,仍為當事人使用,則涉嫌詐騙。” 如何解決?牛建峰建議,周先生可向市消協申請調解解決,如果調解不成功,周先生也可向工商、市場監管等擁有行政執法權限的部門舉報,若事情屬實,該裝修公司不僅要賠償,還可能面臨罰款。 “在此事中,消費者也有一定責任。”牛建峰介紹,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同時,消費者應當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知識和使用技能,正確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如果消費者在事前便了解了產品的相關信息,也不會有如今的局面。”牛建峰說,熟悉、了解自己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也是消費者的義務。 市民在裝修時,一定要選擇有資質的單位,盡量親自考察其已裝修好的房屋。確定裝修公司后,務必要與裝修公司簽訂合同,將開工、完工時間、裝修保修期、交付方式、工程價款等事項進行約定,一旦對方無法按照合同提供相應服務,市民有權向其追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