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由于新戶裝修漏水給老戶造成困擾的情況比比皆是,責任的承擔也總是成為一筆糊涂賬。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表示,這個需要區分原因來認定責任。 張女士春節前樓上新來住戶的裝修就開始了,近日突然發現自己家里中了招——墻體出現裂縫并滲水,如今臥室中的墻壁、天花板上都貼著寬膠帶,全屋大概有十幾處長短不等的裂縫。“估計是由于房主裝修不當造成的,我去找樓上的房主可是根本找不到,就去找物業了,結果物業不管,讓我自己解決。”張女士告訴記者。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該小區物業,據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前幾天曾找專業工程人員去張女士家樓上的業主家看過,檢查后發現主要是因為裝修時衛生間的防水沒有做好,于是聯系了業主董先生,董先生回來后表示將完善衛生間的防水措施。至此,事情似乎已經解決了,但新的問題隨即出現:維修責任應歸誰管,費用又由誰出呢? 防水措施不完善導致漏水本身可能就是房屋質量不過關,除了開發商要負責任,也與物業公司監管不力有關,因此引發的損失應由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承擔。而開發商則表示,防水沒做好根本就是業主裝修不當造成的,自己更沒有理由承擔這個費用了。目前,物業、開發商以及業主董先生三方互相推脫責任,讓張女士不知如何是好。 記者聯系到了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據其工作人員表示,房屋漏水應區分原因來認定責任,對于因第三人裝修造成的業主房屋漏水,物業服務企業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過程中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下,不承擔維修義務。“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可以看出,物業服務企業僅負有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的義務;室內裝修作為業主自主進行的行為,其所引發的后果也應由業主負責。” 也就是說,開發商和董先生誰需要承擔維修費用還需要再次進行判定,物業可以幫忙維修,但費用應由造成損失的一方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