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能簽訂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協議應包括以下幾大類內容 本文來自菏澤裝飾網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工程監理 第三條 施工圖紙 第四條 發包人義務 第五條 承包人義務 第六條 工程變更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第八條 工期延誤 第九條 質量標準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 附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