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簽的裝修合同是12萬元,沒想到裝下來竟要19萬余元。不僅如此,裝修公司還將新房的承重墻給打掉了。6月12日,劉先生將為自己新房做裝修的裝修公司投訴到了消協,要求與裝修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7萬余元。 本文來自菏澤裝飾網 “合同簽了和沒簽一個樣,那還要合同干嘛!”劉先生告訴記者,他于今年2月12日與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合同上明確寫著裝修總造價是12萬元,于2月18日開始裝修,5月3日交工。同時,劉先生先支付7萬元給該裝修公司作定金。但在裝修過程中,劉先生發現該裝修公司未經同意私自更改水電線路,隨意改造屋內墻體設計,并出現重復收費等諸多問題,致使裝修費用從預算的12萬余元增至19萬余元。對此,該裝修公司表示:一切以合同為準,凡合同中沒有寫進去的項目均作為增項另外收費。 劉先生告訴記者,在簽合同時裝修公司要求:先簽合同后拿預算。出于對該大型裝修公司的信任,劉先生按該裝修公司的要求先簽了合同,然而事后劉先生才發現,預算里涵蓋的很多項目在合同中都未有提及,不僅如此,裝修公司還未經劉先生同意將劉先生房子的一面承重墻給打掉了。 劉先生認為該裝修公司此舉存在設置消費陷阱欺詐消費者的情況,要求合理解決,然而該裝修公司對劉先生的訴求不但不積極處理,態度還惡劣至極。無奈之下,劉先生將其投訴到銀川市消協,要求與該公司解除合同,并賠償自己損失7萬余元。 消協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經調查發現,該裝修公司所制的合同中,明顯存在排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等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格式條款。最終,在消協工作人員的協調下,劉先生放棄了賠償要求,而裝修公司則除了之前已收取的7.8萬元外不再另外收費,并按約定繼續將裝修工程完成。 在此,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簽訂裝修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中的每項條款,一旦發現有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格式條款,要及時更改;在預算書上簽字前一定要與市場價作對比,貨比三家,謹防支付高額的不合理費用;在簽訂合同前,一定要詳細查看設計圖紙和預算書,一旦發現設計方案和預算書中存在與雙方協商有出入的地方,可及早進行補救,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同時,慎重交納裝修定金,裝修定金并非強制性的,消費者要對裝修設計和預算認可,在與裝修公司意思表示一致后,視情況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作為合同擔保,切不可盲目交納裝修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