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仲愷高新區消委會調解了一宗裝飾材料投訴,為消費者挽回損失2000多元。 市民王小姐向仲愷高新區消委會書面投訴,反映她在惠州市某建材超市購買了635片(約55平方米)某品牌的復合木地板。沒想到僅一個月,就出現多處地板變形、起泡、發霉。王小姐立即向商家反映了這一情況,但由于該品牌復合木地板在該建材超市已撤柜,廠家拒絕予以退貨。 經過仲愷高新區消委會的第一次調解后,廠家和商家只同意更換部分發霉、變形、起泡的地板。但王小姐發現該品牌地板在該建材超市僅存的少量余貨也有發霉、變形的情況,便堅持要退貨。后經消委會再次調解,最終廠家同意無償退回已發霉、變形的地板26平方米。 |